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纽约州《劳工法》第196-b条把带薪病假分四档:100人以上雇主每年最多56小时带薪,5至99人雇主40小时带薪,4人以下雇主看净收入,超过100万美元40小时带薪,否则40小时无薪。攒假速度全州统一,每工作30小时攒1小时,从入职第一天起算。纽约市ESSTA在州法之上另给32小时立即可以用的无薪假,使用理由更宽,家政工不论雇主收入都有带薪假,无证员工同样受保护。请假少于3个连续排班日,雇主不能要求任何证明;纽约市门槛更高,超过3天才可要求医生证明。2025年1月1日起另有20小时带薪产前假,不用攒。带薪病假、PFL、FMLA三者管的事不同,不能混用。